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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
- 2023年3月2日
- 住院期间戴口罩的要求(PDF:344KB)
有关住院手续
- 住院手续指南 (4216KB)
需要住院时在与患者协商后决定预定住院日期。确定预定住院日的患者请持就诊卡前往住院部窗口(中央大楼一层)。
对于需住院但未确定住院日期而暂时回家的患者,原则上本中心医院在住院的前一天或前两天的下午3点至下午5点之间电话通知住院日期(周一住院的话在前一周的周五联系)。
- 因日程关系患者无法在预定日期住院时,请务必拨打以下电话联系(电话号码:+81-3-3202-7181)。
- 因当院的原因变更住院日期时,由本院电话联系患者。
- 住院当天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住院部窗口办理住院手续。
住院当日必携资料
以下4至6是本院事先(预约住院时)交付的书面资料,请填写后携带前来。
- 保险卡、各种保险单(公费医疗卡、医疗卡等)
- 本院的就诊卡
- 本人印章
- 住院申请
- 家属担保函兼医疗费等支付保证书
需要住院申请人和人身担保人的印章。 - 有关个人信息的文本
这是为征求患者同意的文本,文本规定未经患者本人许可,本院不得将掌握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者(包括家属在内)。 - 享受医疗限额认定书原本(未满75岁的患者为对象)
由患者本人直接向保险卡发行单位的负责人申请此认定,可以享受住院费上限的补贴制度。详细情况请向保险卡发行单位的负责人询问后事先办妥申请手续。
携带资料
- 就诊卡、保险卡、各种保险单(公费医疗卡、医疗券等)等
- 现在正在服用的所有药品及药品手册、药品说明(包括所有将要处方的药、及其他医院的处方药)
- 盥洗用品(肥皂、牙刷、梳子等)
- 餐具(筷子、茶杯、调羹等)
- 13层至16层的单间病房无需准备
- 日用品(睡衣、毛巾、内衣裤、拖鞋、纸巾等)
以上物品也可在本院小卖部购买。
- 其他日常生活用品(随身物品请以控制在最小限度)
- 洗衣和烘干可利用在中央大楼地下一层的投币洗衣房。
- 请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。万一遗失,本院概不负责。
病房
根据病情可能会发生调换病房的情况,请谅解。病房内配备有床、床头柜、保险箱、衣柜、毛巾架等。为保护患者隐私,病房门口不挂姓名牌。
另有收费单人病房。希望者请在门诊时向医生提出,或在住院预约时向住院部护士申请。收费单人病房完全自费不能享受医保。
特别收费单人病房导航
关于保险卡等的资格变更、期限等的变更
住院期间保险卡资格失效或保险卡等的内容发生变化时,请速前往住院部窗口申报。
- 不办手续而使保险卡失效的话,医院无法申报保险时,有可能要求患者支付全额医药费。